化妝品日化生產企業應設置原料室、生產室、半成品儲藏室、灌裝室、包裝室、容器清洗、消毒、烘干、儲藏室、倉庫、檢驗室、更衣室、緩沖區、辦公室等,防止交叉污染。
建議化妝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或使用有害、易燃、易爆原料的產品須單獨使用生產車間。
生產、灌裝、包裝間的總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,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,車間凈高不低于2.5米。
生產車間地面應平整、耐磨、無毒、不滲透、便于清潔消毒。待清潔工作區域的地面應有斜坡,無積水,并應在較低的地方設置干凈的地漏。實驗室凈化工程
實驗室的設計:
對于有空氣凈化裝置的車間,進風口應遠離出風口,進風口離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m,附近不得有污染源。如采用紫外線消毒,紫外線消毒燈強度不小于70微瓦/平方厘米,設置為30瓦/ 10平方米,吊裝距離地面2.0米。
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不得超過1000 / m3。在化妝品的制造、存放、灌裝和包裝過程中,含有細菌的空氣容易造成二次污染。根據新版《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標準》的要求,生產車間空氣中細菌總數不得超過1000 / m3。同時,半成品存放間、灌裝間、潔凈容器存放間、更衣室及其緩沖區須設有空氣凈化或空氣消毒設施。實驗室凈化工程